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茅盾文学新人奖·网络文学新人奖(以下简称“本奖”)是在茅盾文学新人奖总框架内设立的专门针对网络文学作家的奖项,旨在鼓励网络作家创作出更多网络文学精品力作,奖励成果突出影响巨大的网络文学作者,促进优秀网络文学创作者不断涌现,促进中国网络文学事业繁荣发展。
第二条 本奖由中华文学基金会、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主办。
第三条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,每次评选奖励网络文学新人10名。
第二章 评选标准
第四条 网络文学新人奖评选,坚持崇德尚艺、德艺双馨的原则,坚持人品文品统一,坚持网民公认与专家评价结合。基本条件是:
(一)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。
(二)作品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有机统一,坚持文学性与市场性有效兼顾,有思想内涵、有艺术品位、有艺术水准、有社会影响。坚持艺术质量与社会影响并重,兼顾题材、主题、风格、创作类型多样化。
(三)创作态度认真,长期坚持创作,持续有优秀网络文学作品发表,在网络文学创作领域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网络影响力。
(四)无剽窃、抄袭等侵权行为,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,社会声誉良好。
(五)具有中国国籍,年龄为45周岁以下(含45周岁)。
(六)近五年内至少有两部完本作品,作品总字数在50万字以上,并且近两年以来有新作品在网络上连载或发表。
(七)已获得网络文学新人奖(不含提名奖)者不在候选范围。
第三章 申报程序
第五条 本奖的报名征集采取以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申报为主、专家联名推荐为辅的方式进行。凡申报者均须按要求填写《茅盾文学新人奖·网络文学新人奖申报表》。
第六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具有推荐资格:
(一)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申报不超过5名的网络作家。
(二)组委会委员和评委会委员3人以上联名推荐,每次联名仅限推荐1名网络作家,且每名委员参与联名推荐不得超过2次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评奖组织委员会,负责本奖组织联络工作。
第八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,负责本奖具体评选。
第九条 由组委会设立评奖办公室,负责评奖日常组织工作。
第十条 由组委会设立评奖监督小组,负责评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于社会投诉举报的处理和反馈。
第五章 奖项与奖金
第十一条 本奖设10名新人奖、10名提名奖。
第十二条 本奖授予获新人奖者奖励证书、奖杯、奖金,奖金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获奖者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;获提名奖者只颁发奖励证书。
第六章 评选与颁奖
第十三条 评委会将邀请专业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对申报人的所有作品进行筛查,发现申报人有抄袭、剽窃等行为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第十四条 全体评委在认真审读、评议申报材料的基础上,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。参评者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的票数,方可当选。
第十五条 评委评选投票分两轮进行。第一轮投票选出不超过20名获奖候选人,作为被提名人进入第二轮;第二轮投票最终确定10名获奖者。在每一轮投票中,如末位候选人出现得票数相同的情况,须进行再次投票,直至选出足额人选。
第十六条 奖项揭晓。评奖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消息,并举行颁奖典礼。
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,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,从20名获奖候选人申报作品中选出一部“最佳人气作品”。该活动举办,以主办方公告为准。
第七章 资 金
第十八条 本奖项所需资金由主办单位自筹,同时接受热心于文学事业的企事业单位、机构和个人的资助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本奖组委会及评奖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