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“文学之乡”命名和管理办法》规定,中华文学基金会开展了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申请“文学之乡”的审核,并通过了申请,拟授予其“文学之乡”称号,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(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),并同时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、证据,以及反映人姓名、工作单位(或反映机构名称)、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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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中华文学基金会
2020年8月3日